首页> 新闻中心> 行业动态
老师没收手机 学生欲打官司
来源:admin 时间:2014-07-04 16:23:02
  在学校,因学生不按规定使用手机,被老师发现后,一般都是没收代为保管处理。不过,最近有学生在三水区网络发言人平台上投诉称,老师没收其手机,涉嫌侵犯他的财产权,打算向区教育局申诉,还在考虑找律师寄送律师函,他咨询“是提起诉讼还是提出申诉”合适呢?对此,区教育局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回应。

  学生:

  老师没收我手机是否侵权?

  近日,有学生在三水区网络发言人平台上投诉称,“老师没收我手机(价值2000元以上)并要求期末才能够归还本人,这是否侵犯我的财产权?”该学生还提出,“已书函告诉老师这一侵权行为,但老师还是不归还,请问我该怎么样解决?找律师寄送律师函、提起诉讼还是提出申诉?请问哪一种途径比较快解决?”该学生问。

  法院:

  具有可诉性但不代表要诉讼

  对于该同学欲向教育局提出申诉,区教育局回应称,“可直接联系我们反映具体情况,或者留下在读的学校与班级、姓名,我们会跟进处理。”不过,该同学看到该答复后还是继续“申诉”,希望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。

  对此,区人民法院回应,“根据《物权法》有关规定,老师没收手机待期末再归还的行为确实已侵犯了你对手机的所有权,具有可诉性。”不过,具有可诉性并不代表一定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。

  区人民法院表示,诉讼需要耗费较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,如果聘请律师,还需耗费较大的金钱成本(远超手机价值),应该是所有解决方式均告失败后才采取的最后手段。

  建议:

  通过诚挚道歉争取学校谅解

  “作为一名已临近毕业的学生,更需要做的是专注于学业,通过费时费力费钱的方式解决纠纷,成本收益比是很低的,所以不建议你采取诉讼方式解决这一问题。”区人民法院建议解决这一问题应“以和为贵”,并进而指出,该同学“确实违反了学校关于学生不准携带手机上学的规定,有错在先”,并建议该同学“可以通过诚挚道歉,并保证不再重犯的方式,争取学校的谅解,归还手机,必要时,还可向家长求助,由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”。

  “和学校打官司,哪怕赢了官司,也难免会输掉师生之情,还有可能影响自己的学业,这种因小失大的行为,我们认为足够理性的你是不会采取的,对不?”区人民法院循循善诱地答复道。(广州日报)

    • 03
    • 2014-07
  • 来源:admin 时间:2014-07-03
    人民网首尔6月30日电(黄海燕)韩国女性家族部与教育部于4月至5月期间,以韩国的小学4年级、初中1年级、高中1年级的156万名学生为对...